115年起申請本專案計畫之房屋,應為具房稅籍且已保存登記或取得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之建築物。
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選擇租賃於符合規定之房屋
對於將住宅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,政府提供出租人房屋稅率等同自住、綜合所得稅免稅額、地價稅率等同自住等優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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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保障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及無力購屋民眾的居住權利,政府積極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政策,增加住宅供給面資源,讓租屋成為購屋以外民眾的居住選擇方式之一,進而發揮租屋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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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住宅包租代管
為保障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及無力購屋民眾的居住權利,政府積極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政策,增加住宅供給面資源,讓租屋成為購屋以外民眾的居住選擇方式之一,進而發揮租屋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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